发布者: 三产协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 2018-06-27 11:34
571人浏览
用您的责任和细心,谱写安全的永恒旋律
安全是伴随着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生而产生,是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逐步建立形成的概念。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因素,间接原因就是管理方面的因素。要想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消除和减少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也就是消除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因素就是人为因素。消除和减少人为因素,就能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如何从根本解决这些因素,我个人认为应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必须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事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但是由于个人文化素养、文化差异、社会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人们对安全的认识发生偏差。一般人认为事故的发生是巧合,是不可避免和难以预防的。因此,要树立正确的安全观,树立一切事故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观念。
2. 不断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即安全文化。是安全工作的灵魂所在,预防事故的第一步就是要从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开始,但安全意识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持之以恒,长期学习、累积的结果,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学习,从而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将安全工作由被动动变主动,第一时间发现危险有害因素,从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 作业人员要充分利用权利和义务
虽然《安全生产法》中对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说明,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作业人员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充分利用。明知道生产场所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在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下进行生产,最终导致轻者受伤,重者伤亡。因此,作业人员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杜绝“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拒绝强令冒险作业的指令,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
4. 安全责任追究要公平、公正
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救援,然后进行事故调查,最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进行事故责任追究。事故责任追究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责任追究,然后按照和公司规章制度对每个员工和每个部门赋予的责任权限进行责任处理。公平、公正的处理会起到教育和警醒广大员工的作用,对以后类似事故的预防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安全与每一个员工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又被忽视。其根本原因是人的安全意识和素养不足。因此,安全是一个长期的工程,要想做好安全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最根本的就是要提高全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将“安全警钟长鸣”时刻放在心上,形成全公司注重安全的氛围,从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
凯迪物业公司品质管理部赵桂程